各镇(区、街道、中心社区)残联:
为做好2012年度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给药对象
进入五保或最低生活保障线并有服药需求的精神病患者。
二、办理程序
1、个人申请。精神病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申请表》(见附表),并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疾病诊断书。
2、镇残联初审。各镇残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,在《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申请表》签署意见,并于12月2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集中报区残联审批。
(1)精神病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疾病诊断书;
(2)《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申请表》;
(3)能证明五保、低保的相关材料。
(4)已享受免费给药的人员(名单附后)还需提供2011年度《盐城市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药品领取证》。
3、区残联审批。区残联对各镇(区、街道)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《盐城市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药品领取证》。
三、药品领取
贫困精神病患者持《盐城市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药品领取证》到区精防院在限额内免费领取精神类药品。
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实行动态管理,退出五保或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员不再享受免费给药待遇。
以上通知,希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1、盐都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申请表
2、2011年度免费给药人员花名册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|